发布日期:2025-05-21 07:53 点击次数:103
境内某高校学者李某主动联络境外某非政府组织,以内部数据为筹码,意图换取在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、提升自身学术知名度。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发现采取措施,消除了风险隐患,有力保障了国家秘密安全。
“各怀鬼胎”的学术合作
国家安全机关提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规定,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、重要民生、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,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。任何组织、个人收集数据,应当采取合法、正当的方式,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。
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,维护数据安全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。